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為企業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務服務,經研究決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自2024年5月1日起,對國家藥品標準頒布件、藥品注冊申請終止通知書、對照藥品一次性進口審批意見通知件等藥品注冊行政許可文書實行電子化,藥品注冊行政許可電子文書與紙質文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國家藥監局
2024年4月2日
粵公網安備 4405110200096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