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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下發《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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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09-05-08 來源:汕頭市藥業商會 打印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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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國務院公布了《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中指出要堅持中西醫并重的方針,充分發揮中醫藥作用。 《意見》明確提出,“將中醫藥文化建設納入國家文化發展規劃,加強中醫藥文物、古跡保護,做好中醫藥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加大對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的保護力度,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中醫藥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創造良好傳習條件”。 在完善中醫藥事業發展保障措施方面,意見提出“醫療保障政策和基本藥物政策要鼓勵中醫藥服務的提供和使用,將符合條件的中醫醫療機構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定點機構范圍。按照中西藥并重原則,合理確定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中的中藥品種,基本藥物的供應保障、價格制定、臨床應用、報銷比例要充分考慮中藥特點,鼓勵使用中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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