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社保函〔2010〕12號
關于啟用醫保新信息系統若干重要事項的通知
各社保分局,各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各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
我市醫保新信息管理系統定于2010年3月1日8時正式啟用,其中新老系統數據遷移的時間為2月24日8時至2月28日23時。數據遷移期間,職工醫保定點醫院門診、定點零售藥店IC卡刷卡功能和居民醫保住院費用記帳結算功能將暫停使用。為確保數據遷移工作的平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系統上線后新入院的醫保病人,其住院醫療費用采用新系統進行實時結算;新系統上線前入院的職工醫保在院病人,其住院醫療費用原則上轉入新系統進行結算。
二、數據遷移之前未出院的居民醫保病人,其醫療費用推遲到新系統上線以后結算;數據遷移期間新入院的居民醫保病人,其住院費用由參保人個人用現金先行墊付,待新系統上線后再憑相關資料到所屬社保分局申報居民醫保待遇。
三、2010年2月24日8時后職工醫保(包括門診、藥店IC卡購藥)老信息系統停止運行,各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和定點零售藥店收費處須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2010年2月23日23時前停止原醫保信息系統POS機的刷卡業務,并把所有交易記錄上傳至我局主機,2月23日23時后的交易記錄不能上傳,產生的交易不予結算;二是取出原醫保信息系統POS機上的PSAM卡,并于2010年3月15日前上繳我局醫療保險基金科;三是將POS機切換成讀卡器,并安裝到醫保新信息系統的輸入接口上,新系統上線后按新系統的方式開展刷卡業務。
四、數據遷移期間,職工醫保門診及購藥業務須作調整。參保人在定點醫院門診就醫或在定點藥店購藥時須支付現金,其中,在定點藥店購藥的參保人可在新系統上線后持發票和醫保卡到定點藥店收費處補辦刷卡手續,并退回符合醫保個人帳戶支付部分的現金。
五、數據遷移期間,各社保分局、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對參保人前來申報的業務,應先作收件處理,待新系統上線后再行辦理。
六、數據遷移期間辦理醫保業務的有關事項,我局將于近日通過廣播、電視、報紙和網站向社會公眾發出通告;同時,也請各有關單位結合各自業務的實際,協助做好對廣大參保人員的宣傳告知工作。
本次數據遷移事關全市醫保參保人員的切身利益,且正值我市“兩會”召開的重要時期,請各有關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安排專人負責,制定應急預案,確保數據遷移工作的平穩實施。各單位工作中如遇問題,請及時與我局相關科室或市勞動保障信息中心聯系。
市社保局醫療待遇核發科:88522057(住院費用結算);
市社保局醫療保險基金科:88521679(門診和藥店IC卡刷卡);
市社保局綜合信息科:88521735(醫保信息系統技術);
易聯眾信息技術公司:15323698001(醫保信息系統技術);
市勞動保障信息中心:88645069(醫保信息系統線路)。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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