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您現在的位置:首頁 >> 汕頭市藥業商會 >> 行業資訊 |
|
|
中藥材生產過程中偷工減料者,當止 |
|
發布時間:2010-12-08 來源:汕頭市藥業商會 打印本頁
[ 返回 ]
|
|
|
據中國醫藥報北京訊 記者趙玲報道 由于近期中藥材價格整體飆升,個別藥材供應出現短缺,造成中藥產品成本上升,使中藥生產和供應受到較大影響,為藥品質量安全帶來風險。日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要求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組織開展中藥生產質量監督檢查,對生產過程中偷工減料等違規行為進行嚴厲查處。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要求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加強對轄區內中藥生產企業藥材和飲片購入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中藥生產過程執行藥品GMP情況的監督檢查,防止生產過程中的摻雜使假,并將藥材漲價幅度較大、產品成本較高、招標采購中價格明顯偏低的品種納入監管重點。現場檢查應特別關注企業按照2010年版《中國藥典》和符合制劑產品注冊要求的中藥飲片和中藥提取物的投料情況等。 檢查過程中,凡是未按藥品GMP要求進行供應商審計或未建立健全藥材、飲片供應商和購進藥材、飲片質量檔案的,一律責成企業立即改正;凡是投料不符合標準規定的,一律責成企業暫停生產,召回已上市銷售的產品,停產期間收回《藥品GMP證書》;凡是購進藥材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且投料使用的,購買使用沒有國家標準的提取物,擅自委托加工提取以及弄虛作假、以次充好、以非藥材冒充藥材、擅自改變處方、違反生產工藝的,必須依法嚴處,直至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涉嫌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