煎煮中藥是一項技術性的工作,如煎煮不當,會使湯劑難以發揮出應有的藥效,所以合法煎煮是中藥解毒增效的一項重要措施。現就煎煮中藥的七個方面分述如下。
一、煎藥忌用鐵、銅、鋁鍋 因為金屬器皿和有些藥物在煎煮過程中會發生化學反應,對人體健康不利。而且鋁制品含有鉛、錫等元素,銅容易產生銅綠,均有毒性。故煎藥以有蓋的砂鍋或瓦罐為佳。此外陶瓷或玻璃器皿亦可。
二、煎藥時間 煎煮時間的長短,應根據藥材性質和病證而定,對不同方劑和不同的病證,需要不同的煎煮時間。如對一些有毒的中藥附子、川烏、細辛等,須先煎久煎,以去其毒性。一般需要煮沸60-180分鐘;對治外感表證之發汗解表藥,如麻黃、桂枝、蘇葉、薄荷等,煎煮時間宜短,一般煮沸15分鐘即可;對一些花、葉、果實輕清劑,如金銀花、菊花、梔子等,也要短煎;對治療虛證之滋補藥,如黨參、白術、黃芪、熟地、首烏等,煎煮時間宜適度延長,一般30-40分鐘;對一些質地堅硬厚實如鹿角等,以及介殼類如龍骨、牡蠣、龜板、海蛤、石決明,也須較長時間煎煮,一般40-60分鐘。
三、煎前浸泡 中藥煎煮前用適量水進行浸泡,有利于有效成分的煎出,浸泡時間宜根據藥材自身的質地輕重不同和季節溫度差異分別對待,質體較軟浸泡20分鐘,質地堅硬浸泡30-50分鐘。
四、煎藥用水 煎藥用水及水量是影響中藥臨床療效的因素之一。古人煎藥對水頗有研究,《本草綱目》記載煎藥用水有43種之多,如雨水、地漿水、泉水等。現代多用自來水、井水、一般要求水質澄清潔凈,礦物質少,沒有苦、咸、澀味即可,如自來水中漂白粉味太濃時則應澄清或先煎沸去味后才可用。
煎藥水量按全國通用的是:第一次超過藥面3厘米,第二煎加水超過藥面1厘米,煎煮中間不要再加水。汕頭地區的習俗是醫生在處方時已標了煎藥水量,一般按醫生要求則可。
五、煎藥火候 遵循“先武后文”的原則,先用較強的火力煎至沸,然后用較小的火煎至微沸則可。其中,急癥藥,攻下藥,治療上部病的藥,一般用武火煎,注意不可燒焦。
六、粉碎入煎 此為提高藥物療效的關健。藥物經粉碎后增加了藥材表面積,增加與溶媒(水)的接觸面,易于煎出有效成分。現在主要是藥材加工不規范,本應切片的藥切成大塊,應切薄片切成厚片,應炒應淬的許多的藥都無法達到飲片標準,加上一些售藥人員,配方對應打碎的籽類,果實類均無打碎,或者輕打幾下應付,所以難煎出藥材有效成分,為了提高藥材效能,節約藥物,節約病人費用,一定要依法加工炮制中藥。
時珍藥行 孫見基
|